

项目名称:达木林扎布依法保护草原
申请主体:达木林扎布
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简述:(200-300字)
2000年内地污染企业到东乌旗开办造纸厂,侵占并污染了8千亩恩和吉日嘎拉嘎查(村)牧民承包的集体草场。
前任村支书达木林扎布带领牧民上告不果,依法起诉了造纸厂主污染草原并要求赔偿,有争议的1万多亩土地产权被‘收归国有’。
2004年3月锡盟中级法院判决达木林扎布等牧民原告胜诉。
2004 年4月达木林扎布等牧民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并要求归还被侵占和污染的集体土地。
2004年8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牧民原告胜诉,判决被告提高赔偿金额,但判决书不支持归还牧民集体土地,也没涉及恢复、由谁来恢复被污染的土地。
2005年造纸厂撤离东乌旗,被严重污染的4000亩草原却无人治理。2006年以后,达木林扎布等牧民继续到国土资源部和内蒙古人大等单位上访,要求解决草原污染问题。
达木林扎布更加关注恢复草原生态以及依法土地确权,关注违规修路破坏草原生态等问题。
2)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旗
3)项目执行周期:2004年3月至2008年
4)项目合作方及角色:
德恒律师事物所(诉讼全权代理);曾经草原网站(NGO,协调人);绿色北京(NGO,志愿者)。
5)项目资金总额:约1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律师事物所资助。
项目综述:
1)项目背景(问题根源)
内蒙古干旱草原土地权属不清,部分地方政府公务员引进内地污染企业谋利,不支付或少支付草原生态、土地和水资源成本,更不支付工业污染的治理成本,侵害了牧民权益,破坏了草原生态,增加了社会环保成本。
2)项目目标(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以达木林扎布为代表的牧民们坚持依靠国家法律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草原生态环境,依靠国家法律公正公平的解决污染草原案件。
牧民只有依法实施集体土地登记确权,他们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草原公益生态环境,才能从根本上防治北方草原土地荒漠化,保护好我国北方的生态屏障。
3)项目活动(做了什么)
达木林扎布带领牧民依法向锡盟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造纸厂主污染草原,2004年4月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被告停止污染,赔偿损失,治理污染的草原,并归还被侵占的牧民集体土地。

4)项目成果指标(可量化的项目直接成果)
2004年8月,内蒙古高级法院二审判决牧民原告诉造纸厂污染赔偿案胜诉,判决被告造纸厂主和第三人赔偿原告36万元。
2005年东乌旗造纸厂撤离东乌旗。
简要描述项目的成功之处:(生态、环境、社会影响)
达木林扎布学习了环保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法律,注意收集证据,终于打赢了反对内地污染企业向西部转移、污染草原的案件,是内蒙古牧民依法保护草原并取得胜利的第一人,被誉为草原上‘活着的嘎达梅林’。他正在思考和努力解决以下问题:“划分草场已经20年了,到现在还不知道哪个是我们的草场。(地方)政府也不执行法律。我今年又去了自治区问这个《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事,他们明明知道呢,就不给发怎么办?”
简要描述项目中各合作方的关系、成功合作的事例:
由于达木林扎布等牧民的坚持,造纸厂破坏水资源、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污染案得到了公正的判决。整个污染案跌宕起伏,解决过程中得到了众多NGO和热心志愿者的支持,得到了律师事务所的公益代理和法律援助;得到了环保总局、最高法院、全国人大环资委和法工委的重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对这起污染案进行了报道;也得到了内蒙古法院法官公正的审理和判决。这是一起西部牧区公民反对污染,依法维权的成功案例,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有教育意义的环保教材。